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工作职责
1.对全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进行中、长期规划,制定每学年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宣传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开展日常心理咨询活动,组织团体心理辅导活动;
3.开展心理健康普查与心理测量,建立大学生心理档案;适时更新全校学生心理健康状况档案,定期分类整理、报告学生心理健康状况,对有严重心理障碍的学生及时转介,必要时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
4.加强心理档案管理系统的软硬件建设;
5.定期面向全体大学生开展心理健康知识系列讲座,定期对辅导员、班级心理互助小组、寝室室长等学生群体开展心理健康教育专题培训;
6.组织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教学;
7、负责对特殊学生进行跟踪、调查,并做好因心理障碍而引起突发事件的危机处理;
8.组织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相关政策、理论及工作实务的调研工作,为学校素质教育工作提供信息服务、对策和建议。;
9.开展心理健康与发展方面的课题研究;
10.完成上级部门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配合各职能部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