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管理与就业创业工作处),下设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学生服务中心、创新创业实践指导中心,是在学校党委和行政领导下,全面负责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事务管理及服务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安全稳定教育、就业创业指导服务、学生日常事务管理、学生公寓管理、奖励资助工作、学生工作队伍建设等。
具体工作职责:
1.负责制定全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的总体规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全校学生工作制度规范体系建设,并协调、指导和考核二级学院学生工作。
3.负责做好学生思想动态的调查、研究和分析,探索新形势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管理工作的新内容、新方法。
4.负责学生日常教育管理工作,组织新生入学教育和毕业生教育,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会同教务处协调各学院做好校风、学风建设工作,做好学生保险、学生证办理等学生日常事务工作。
5.负责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指导工作,组织开展《大学生心理健康》课程教学、心理普查、心理咨询、心理危机干预、理论研究、队伍培训、实践活动等工作。
6.负责按照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相关政策,制定学校就业创业工作政策、制度和相关文件,指导各学院(部门)就业创业工作,督查、考核各学院(部门)就业创业工作落实情况。
7.负责学生就业创业教育指导,组织开展《大学生就业指导》《大学生生涯规划》等课程教学,做好毕业生就业信息搜集、就业服务、就业推荐、派遣工作,组织就业市场拓展与就业基地建设,审核发布用人单位招聘信息,规范开展校园双选会、宣讲会,协调组织企业到校招聘等。
8.负责统筹学生创新创业实践教育,协同相关部门、各学院组织开展创新创业活动、创新创业指导服务、创新创业培训、创新创业项目孵化、创新创业比赛等,拓展校外创新创业实践基地建设。
9.负责组织开展学生校规校纪、学生行为规范及习惯养成教育。做好学生违纪事件的调查处理、引导教育工作,协同相关部门做好学生意外事故、突发事件的处理和善后工作。
10.负责学生奖、助、勤、贷以及各种困难补助和经费的评审、发放和管理工作。统筹开展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残疾毕业生等就业就业重点群体的帮扶工作。
11.负责学生公寓管理工作,包括公寓日常管理工作、公寓文化建设工作、公寓安全工作、自律委员会指导工作、公寓物业的监督指导考核工作等。
12.会同组织、人事部门做好专职学生工作干部队伍建设,落实辅导员进人计划,做好辅导员业务培训、工作指导和考核。
13.负责部门的档案、安全、资产、网站等自身建设和管理工作。
14.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