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处
学字[2015]00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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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补发求职创业补贴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年23号)文件和四川省教育厅高校学生工作处关于补发求职创业补贴通知的要求,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调整为求职创业补贴,对象扩展到已经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经研究,拟对今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且未领取求职补贴的应届毕业生补发求职创业补贴。现就相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
已经获得国家助学贷款但未获得低保家庭和残疾毕业生求职补贴的我校2015届大专毕业生。
二、发放标准
一次性给予求职创业补贴800元/人。
三、工作程序及时间:
(一)学生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填报《2015届大专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并提供助学贷款合同(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二)各学院初审。各学院资助工作组组织审核申报学生的资格和相关证明材料,填报《2015年补发求职创业补贴明细表》。
(三)材料报送。学院初审完毕5月15日前,向学生处资助科报送学生申报材料和纸质版加盖学院党总支章的《2015年补发求职创业补贴明细表》,并同时报送电子版表格。
(四)学校复核。学生处资助科复核申报材料后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审批,审批确定名单报省教育厅。
四、工作要求: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务必通知到学生本人,并做好此项工作的组织和审核,防止遗漏、杜绝虚报冒领,切实让国家对大学生的扶持政策落到实处。
联系电话:87849150 资助科 黄婷婷 徐瑾
附件一:2015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
附件二:2015年补发求职创业补贴明细表
附件三:参考资料:2015年助学贷款回执办理名单、《2015年低保毕业生补贴名单》《2015年残疾毕业生补贴名单》
学生处
2015年5月11日
主题词:补发 求职创业 补贴 通知
报送:校领导
抄送:学校办公室、党委宣传部、教务处、校团委、招就处
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处 2015年5月11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