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长期招募大学生创业团队入驻我校创业孵化园的通知
各学院、各位同学:
为更好贯彻执行国家“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方针政策,落实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体制机制大力促进大学生和科技人才创新创业的意见》(川委办〔2014〕25号)的文件要求,着力培养大学生创新创业精神,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氛围,推动大学生创业教育和自主创业,现就北苑大学生创业孵化园项目招募入驻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入驻条件
1、创业企业(项目)负责人及成员须是成都纺专全日制在读大学生,具有较高的素养和品质,懂政策、重信誉,有一定的经营能力,且学有余力;
2、创业企业(项目)成员应积极上进,乐观执着,有良好的职业技能和团队协作精神;
3、创业企业(项目)应具有一定的创新性或良好的市场潜力,鼓励创业企业与专业、学业相结合;创业项目不得与学校已有经营项目内容相冲突;
4、创业项目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必须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大学生创业孵化园的相关管理制度;
5、创业项目应具备一定项目启动资金和承担风险的能力,入驻大学生创业孵化园后,必须保证能在园区正常开展工作。
6、欢迎在电子商务网络平台开办网店的学生入驻。
二、入驻程序
1、提交申请入驻材料:
(1)《大学生创业孵化园入驻申请表》(详见附件1)、创业计划书;
(2)创业负责人身份证、学生证复印件等;
2、学生处初步审查后邀请创业指导老师对申请的创业项目进行评审,审批入围,正式确定为入站企业;
3、创业项目团队制定本公司章程及规章制度,组织团队成员学习大学生创业孵化园的管理规章制度,培养团队精神,努力营造企业文化;
4、创业企业与学生处签署入驻孵化协议、交纳入园保证金500元(出园时根据物品损坏程度给予退还)、交纳管理费每月300元(期末以团队绩效考核的形式返回)并办理其它相关手续。
三、受理时间
有意愿申请入驻的团队,请团队负责人在工作日内前将入驻材料的电子和纸质文档(一式两份)交至学生处D202罗娅老师处。
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处
2015年3月4日
附件1《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进驻项目团队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