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补报2013-2014学年应届毕业生单项奖学金的通知
学校各相关部门:
为了进一步推动校风、学风建设,表彰先进,树立典型,促进学生更好地在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鼓励学生努力学习,奋发向上。根据《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奖励条例(试行)》文件,现将2013-2014学年毕业生单项奖学金的补报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道德品质良好,遵纪守法,遵守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规章制度。
(二)审核程序:学生书面申请(填写申请表)—→班级辅导员初审—→学院审核—→学生处组织复核—→学校审批。
(三)参评单项荣誉奖学金的同学须附相关证书复印件或证明资料,由各学院作为支撑材料统一收集交学生处资助科。学生申请单项荣誉奖时请在申请名单上填明获奖项目名称(证书上的全称)、等级、参赛人数(团体类)等,老师审核也须根据奖状核对获奖资格。
三、补报说明:
(一)补报对象:2013-2014学年在各类比赛中获得荣誉,且未在以往单项奖学金评选中申报过的应届毕业生。
(二)补报时间:各学院审核后请于6月10日前将本学院毕业生单项奖学金补报名单、奖状复印件或证明资料报学生处资助科。
(三)学生处对各学院审核通过的学生进行复核,并报学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审批,学生因自己没有申报而错过评选时间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不再予以补评。
(四)单项奖学金经费由学校计财处统一打卡发放。
四、咨询电话
学生处资助科 87849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