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单证要求
1、必备相关资料:
(1)给付申请书:A、死亡保险金索赔申请人:被保险人的身故受益人;未指定受益人的,由被保险人的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共同申请;B、残疾保险金索赔申请人:被保险人或被保险人的监护人;C、医疗费用索赔申请人:被保险人或被保险人的监护人。
(2)委托书:委托他人申请的应有委托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
(3)身份证明:被保险人、申请人、受托人的户籍证明或有效身份证证明:有效身份证明是指在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户籍证明、护照、军官证。
(4)保险合同、缴费收据、批单。
2、死亡保险金申请资料:
(1)被保险人死亡证明:必须由公安部门或县级以上公立医院出具。
(2)丧葬证明:A、火化证明;B、村委会或民政部门出具的土葬证明。
(3)户口注销证明及注销后的户口复印件。
(4)诊治医院的病历、病情证明、重要项目检查报告、或尸检报告。
3、残疾保险金申请资料:
(1)按照《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由本公司认可的鉴定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残疾鉴定书。
(2)诊治医院的病历、病情证明、重要项目检查报告、出院证。
4、医疗费用申请资料:
对医院的要求:本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院(国家二级及以上医院或我司认可且签有合作协议的其它医院)。
(1)门诊:A、门诊病历或病情诊断书;B、药品费用发票原件及处方;C、治疗费发票原件及处方;D、检查费发票原件及检查结果报告单(病历上有结果的可以不提供)。
(2)住院:被保险人住院病历;出院诊断或出院证明;住院发票原件及医疗费用清单。
(3)若(医疗发票)为复印件时,复印件上应有收取原件单位(如保险公司、医保中心等)的鲜章以及赔付明细,即分割单。
5、特殊资料:
(1)非道路交通意外伤害事故,应提供:事故证明资料(派出所或事故相关单位出具)。
(2)交通事故,应提供:交警事故责任认定书和调解书。
(3)被保险人驾驶车辆发生意外事故,应提供:行驶证及驾驶证(特种车辆相关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核对原件,收取复印件)。
(4)建筑工程施工人员人身意外保险,应提供:建筑主管部门审批的施工许可证或施工合同;被保险人的用工合同及近三个月的工资表或考勤记录;安监部门提供的相关事故证明或事故报告。
(5)未过90天观察期的疾病医疗费用申请,应提供:上年的保险单和缴费凭证。
(6)失踪事故,须提供:人民法院出具的宣告死亡证明文件。
(7)查勘人员提交的案件相关证据、资料及调查报告。